生源质量是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保障,建立本科优质生源基地,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,建立招生宣传长效机制,是稳定提升生源质量的有效途径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优质生源基地建设,吸收更多优质高中成为我校生源基地,更好地提升生源质量,优化生源结构,根据《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组织机构
(一)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是优质生源基地建设的领导机构。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实行“校院”两级管理体系。
(二)招生就业处是生源基地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,负责全校生源基地的规划,起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用。
(三)各学院成立相应的优质生源基地工作小组,是生源基地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,具体负责落实基地的建设,考察选择基地,签订协议书、挂牌。
第二条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原则
(一)根据学科和专业性质特点,有目的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我校生源要求的高中。
(二)学校优先支持层次较高、报考我校人数多、且双方有合作意向的优质生源高中。
(三)优质生源基地的建设应遵循“资源共享,互惠互利,共同发展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优质生源基地合作内容
(一)确保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,实现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。
(二)定期回访已签约生源高中,听取中学对招生工作尤其是专业设置、考生录取满意程度、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向中学介绍我校发展历史、招生政策、本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、专业前景、就业情况等。
(三)通过延伸和拓展交流活动,如教授进高中、中学生进学校、文艺活动交流等,凸显学校特色、教学资源优势,增强生源基地学生对学校、对专业的了解,达到宣传学校、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的意愿。
(四)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,学校以喜报、感谢信等方式向生源基地中学反馈录取考生及专业等情况。
第四条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流程
(一)各学院确定生源基地建设中学后,填写《优质生源基地建设申报表》(附件1),报送招生就业处;招生就业处进一步审核反馈意见后,可开展生源基地建设工作。
(二)经与中学协商后,在双方平等、自愿、相互合作的基础上,签订生源基地协议书(一式三份,招生就业处、各学院和生源基地各执一份),举行正式的挂牌仪式。
(三)详细认真填写负责的生源基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,《优质生源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》(附件2)须生源基地中学盖章,反馈表在每学年末报送招生办公室。
第五条学校设立优质生源基地建设专项经费,列入年度财务预算,保障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开展。
第六条 充分发挥学校两级管理能动性,将优质生源基地建设任务纳入学院目标责任考核体系。
第七条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协议书、牌匾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制作。
第八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